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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6-25 阅读:187次

邢老师教你学虚词——何为“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二)

关于“之”字用法的练习。

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 】(《廉颇蔺相如列传》)
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 】 (《季氏将伐颛臾》)
之二虫又何知。 【 】(《逍遥游》)
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 】(《廉颇蔺相如列传》)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 】(《归去来兮辞》)
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 】(《逍遥游》)
古之人不余欺也 【 】《石钟山记》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 】(《烛之武退秦师》)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 】(《邹忌讽齐王纳谏》)

夫晋,何厌之有? 【 】(《烛之武退秦师》)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 【 】(《师说》)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送之 【 】《荆轲刺秦王》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 】(《劝学》)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 】(《寡人之于国也》)
顷之,烟炎张天。 【 】(《赤壁之战》)

现象背后的思考:

这些练习中,哪些属于“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呢?

靠感觉,我们找出了以下这些: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

它们好像是属于取独句。究竟是不是呢?我们说,“臣之壮也,犹不如人”、“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是属于取独句,而“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绝对不是。

解决任何问题,都需要两种思维:一是通过现象抓本质,二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去挖掘知识的发现过程。

一、通过现象抓本质:


结论是:乘法运算是加法运算的简便运算。

通过现象抓本质,具体指的就是我们的人类精英们通过对自然和人文社会进行的大量的观察、思考、推理而得出来的规律性的东西,就是我们常说的所谓的“知识”。理科往往以公式、定理、公理等等来表示。

我们也有,不过是用文字叙述了。我们再列举一些取独句子的例子: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

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鸿门宴》

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刘禹锡《爱莲说》)

通过现象抓本质,“之”字取独的用法的条件是:

1、“之”必须用在主谓之间;

2、该主谓短语必须作全句的一个成分!

二、通过知识的学习去挖掘知识的发现过程,从而去体会精英们的思维方式,最终改变我们自己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的转变比知识的学习更为重要。你当初怎么想,决定了你现在怎么做;换一种说法:你现在活成了什么样子,绝对是因为你当初怎么想的!

学生学不好、先生教不好原因,就是让死灌所谓的知识、公式,认为只要记住了就会解决问题。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

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鸿门宴》

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刘禹锡《爱莲说》)

通过现象抓本质,“之”字取独的用法的条件是:

1、“之”必须用在主谓之间;

2、该主谓短语必须作全句的一个成分!

那么,这个结论是这么来的呢?

1、“之”必须用在主谓之间。

何为主谓?

我们必须具备一定的空间想象能力。

任何一个句子,从整体上划分为两部分。前面的原来解决“谁”、“什么”的,就是主语;后面的用以说明“是什么”、“怎么样”的,就是谓语。为了形象地标注,我们用电脑里的防火墙双竖线来把它们这两个空间隔开。

这是一个由主谓短语加语气语调(陈述语气,结尾用句号表示)构成的句子,能够独立、完整地表达出意思。现在,我们要把这个主谓短语整体“搬迁”,让它作另外一个句子的成分。

这期间,你一点要具备空间想象能力。





转化成古汉语,就是:吾见邢先生之上课

转化成古汉语,就是:邢先生之上课也,天大雨也

我们具体分析一个例题。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分析:……者,……也,是判断句。它等同于现代汉语的“是”字句。


学生不清楚什么主谓宾,教师也讲解不清楚,啰啰嗦嗦地说一大堆概念,学生越学越糊涂。高考文言文是不允许丢分数的,我们教学也绝不可以存在侥幸心理,真正意义上地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培养他们具备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授之以渔。我们别再做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了。逻辑性特别强的一门学科,结果被肢解得支离破碎,学生不愿意学语文,导致语文成为了弱势学科,成为了鸡肋,成为了150分的巨型侏儒,成了扶不起来的阿斗!

发表于:2013-06-25 阅读:71次

邢老师教你学虚词——何为“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一)

何为虚词?

符合以下条件就是虚词:

1、没有实际意义;2、不能作句子成分(副词除外);3、不能独立成句。

文言虚词可按照语法习惯分类,文言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基本用法也与现代汉语大体相同,但不少常用的文言虚词往往“身兼数职”,或兼有不同类别虚词的语法作用(如“既”、“且”、“以”等),或兼有实词的性质(如“之”、“为”、“徙”等),因而情况比较复杂。文言虚词主要体现在语法作用上,只有了解其语法功能,才能从规律上去认识虚词。

经常见老师讲文言文时在三尺讲台上口若悬河:这个虚词在这里是什么什么的意思。“啪”一个嘴巴,真想!读过中文系吗?学过《现代汉语》吗?

所以,就出现了学生在答题时,在加点的虚词后面解释意思的现象。

如:

下列加点字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

公卒于建安六年

对于“于”的用法,好多学生在试卷上是这样批注的:

A.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 (在)

公卒于建安六年 (在)

这就是老师们在讲解虚词时不到位的问题了。

“于长勺”和“于建安六年”都是介宾短语,前者起到表示地点的作用,后者表示时间的作用,什么翻译为“在”,虚词没意义,咋翻译?!没事干就返璞归真,把大学时学过的语法书重新翻一翻,别只顾着抱怨社会埋怨人生,自己却在时代的洪流中成为“毁人不倦”的一大群!

殊不知,这样是把自己往死记硬背的绝路上逼。绝大多数学生,从老师那里批发来一大批概念,然后用概念来解释概念,将死记等同于创新,一遇到问题就一筹莫展。初中阶段和高一高二学段还好,毕竟考课本上的文言文多一点。一到高三,还是这种方法,却没有意识到高考意味着能力的形成和迁移,用以主动地分析、解决问题。从中学阶段起,学生就记住了一大套口诀,譬如“之”字取独: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好,现在,我给你一长串有“之”字的例子,你看看哪些是用“之”字来取独的句子?

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 】(《廉颇蔺相如列传》)
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 】 (《季氏将伐颛臾》)
之二虫又何知。 【 】(《逍遥游》)
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 】(《廉颇蔺相如列传》)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 】(《归去来兮辞》)
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 】(《逍遥游》)
古之人不余欺也 【 】《石钟山记》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 】(《烛之武退秦师》)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

夫晋,何厌之有? 【 】(《烛之武退秦师》)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 】(《师说》)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送之 【 】《荆轲刺秦王》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 】(《劝学》)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 】(《寡人之于国也》)
顷之,烟炎张天。 【 】(《赤壁之战》)

发表于:2013-06-25 阅读:344次

它们二者的关系,明白人一眼就能瞅出来。

实际上,海淀一二模考试的作文,提供了一个走向:一模要收得回来,会写规范的议论文,一事一议,避免胡乱延伸;二模则要放得开来。我们看一看二模试题。

2013届海淀二模文题:

有人说:“想要走得快,就单独上路;想要走得远,就结伴同行。”这引发了你怎样的感悟与思考?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大多数同学选择了“结伴同行”这个话题。可不可以?可以。立意忒低,高分不易。为什么?

先明对象:

单独上路的行为和结伴同行的行为。

再抓关键词:

单独上路,走得快;结伴同行,走得远。

然后找因果:

单独上路是可以走得快的,而结伴同行是走得远的前提。

最后理关系,立意:

一个人,只有走得又快又好,才能成功。所以,既要单独上路,更要结伴同行。

2013年高考作文:

阅读下面的对话,按要求作文。(60分)

科学家:假如爱迪生来21世纪生活一个星期,最让他感到新奇的会是什么呢?

文学家:我想,手机会不会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呢。

科学家:我同意,手机是信息时代的一个标志物,简直称得上是一部掌中电脑,丰富的功能一定会让这位大发明家感到新奇。

文学家:手机的广泛应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思想情感和观念意识,或许这也是爱迪生意想不到的吧。

科学家和文学家各自对手机的看法,引发了你哪些思考、想象?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诗歌除),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先明对象:

手机与文学、科技

再抓关键词:

科学家,信息时代的一个标志物,掌中电脑,丰富的动能;文学家,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思想情感和观念意识。

然后找因果:信息时代的一个标志物,掌中电脑,丰富的动能。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思想情感和观念意识。这些都源于手机。

最后理关系,立意:

手机促进了科技的进步,也丰富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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