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杨老师的文章专栏 |
---|
填报志愿
发表于:2012-04-08阅读:128次
|
填报志愿应处理好七大关系
一、国家需要与个人志向的关系。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反映了国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志愿是考生志向和兴趣的反映。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在服从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个人喜爱的院校和专业。 二、本地院校和外地院校的关系。本地院校离家近、招生计划多,外地院校离家远、招生计划相对少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要只关注本地院校,而应从各方面综合考虑,采取内外兼顾的原则。 三、招多与招少的关系。各高校招生人数多少与录取机会大小有一定关系,关键在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因此,应辩证对待,综合分析,妥善处理好两者关系。 四、 “热门”与“冷门”的关系。“热门”专业是目前紧俏、供不应求的专业,报考人数多,竞争就会激烈。“冷门”专业则反之。但“热门”与“冷门”是相对的,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填报志愿时应两者结合,相互兼顾。 五、分数与等级的关系。有的考生三门总分很高,但由于自己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与院校要求不符,或与拟报考专业要求的某门科目分数要求不符,往往不能录取。所以考生在选报院校专业时,一要考虑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二要考虑院校对相关科目的分数要求,三要考虑院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注意扬长避短。 六、批次与批次之间的关系。高校招生是分批次进行录取的,前一批次的落榜不会影响后一批次志愿的录取,录取到哪个批次就依据哪个批次院校志愿,考生要正确理解。 七、平行志愿中A至C或A至E的关系。由于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因此考生应根据本人的高考总分来定位自己的志愿,并应使A至C或A至E院校志愿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保持适当的梯度,以提高投档命中率,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 如何填报平行院校志愿 一、考生在填报高校志愿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必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二、正确认识填报志愿的风险。虽然平行院校志愿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风险依然是存在的,有些风险并非平行志愿引起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需加以注意。 (一)定位不恰当风险。如果考生所填报的3所或5所平行院校志愿定位不准,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填报高校的要求或高考总分不达所填报高校的投档线,则该考生存在无法被投档的风险。 (二)正确认识退档风险。现行的录取体制允许院校投档数略大于高校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20%),由高校从中择优录取考生,因此被投出的考生中将有部分考生面临被退档的风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考生一旦被A志愿退档,将不再补投到同一批次的B志愿或C志愿。 (三)院校志愿间无“梯度”有风险。考生所填报的3所或5所平行院校志愿应保持适当的“梯度”,以本科院校为例,一般来说,A院校志愿应高于B院校志愿,B院校志愿应高于C院校志愿,从A到C呈下降的梯度,C院校为保底志愿。如果考生A、B、C志愿间缺乏应有的梯度,则该生被投出的几率将减小,假如A院校不能被投出,可能B、C都不能被投出;或从A到C呈上升的态势,A填得过低,一投即中,就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平行志愿的优势,考生不能录取到最满意的院校。 如何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录取或预录取情况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和招生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签字确认手续,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除外)。 考生在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如何填报“服从”志愿 “服从”志愿分为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两种。 (1)院校服从。在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表中,设置有“是否服从其他院校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10所院校代码;在体育类、艺术类征求(平行)志愿表中设置有“是否服从其他院校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所院校代码。其中艺术类“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仅适用于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是: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所院校及其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对考生填报的院校按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2)专业服从。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每所院校志愿中,均有1个专业服从志愿。该志愿的含义为:考生填报了“是否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院校本批次本科类的所有专业。 如何填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共包括六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本科);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四类:其他院校(本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免费师范本科计划等; 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六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应注意: (1)上述六类计划同一学历层次之间不得兼报。 (2)凡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必须经过招飞全面检测、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并填写“空军飞行院校志愿”标记。 (3)军事院校、“军事无军籍学员”和“国防生”三类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兼报,且本科须填满此三类计划中的A至C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所有志愿无效。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也必须遵循上述原则,但征求(平行)志愿可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 填报提前录取专科志愿注意事项 从录取批次顺序上看,提前录取专科院校安排在本一、本二和本三院校之间录取。如考生填报了提前录取专科志愿,即使其达到了本科线(甚至是本科一批省控线),也有可能在本科院校还没开始录取前,就被提前专科院校录取。因此,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省控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报考提前录取专科院校。 |